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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社会扶贫工作的通知

陕扶办发〔2015〕6号

 

各省级“两联一包”扶贫牵头单位,各设区市扶贫办(局),韩城市扶贫办,神木县、府谷县扶贫办: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扶贫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国办发〔2014〕58号)和全国社会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我省创新开展社会扶贫的关键之年。根据今年中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的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调研扶贫开发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现就做好2015年社会扶贫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

  各市扶贫办(局)要尽快出台本辖区的干部驻村联户扶贫考核办法,加强考核管理,加强对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各驻村工作队落实干部联户包扶责任和包扶任务,加大对驻村干部和挂职扶贫干部的扶贫业务培训力度,做好驻村干部工作交流与培训的组织工作,根据本辖区的实际召开1-2次经验交流会或举办1-2期培训班。

  各省级牵头单位要认真覆行牵头职责,加强对各参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的督查检查和组织管理工作,定期召开扶贫团联席会议,组织各单位驻村工作队成员认真学习中省扶贫开发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调研扶贫开发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督促各单位按照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的通知》(陕组通字〔2014〕40号)和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4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陕扶办发〔2014〕55号)的要求,在协助完成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做好干部结对帮扶、落实帮扶村发展规划和贫困户脱贫计划、指导实施各类扶贫开发项目、协助抓好“两委会”班子建设等工作,把专项用于省级驻村工作队的到户扶贫资金管好用好,严格把关,按照文件对资金使用范围的要求,抓紧实施增收项目,切实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努力完成三年实现帮扶村和贫困户收入翻一番的目标任务。各参扶单位要做好驻村工作队人员的替换工作,并将新一届驻村工作队人员名单以扶贫团为单位报省政府下乡办。挂职扶贫副县长要认真做好扶贫团各驻村工作队的日常管理和联系联络工作。今年适当时间,省扶贫办将召开全省驻村联户扶贫工作经验交流会,开展驻村干部培训,组织检查组对全省社会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以促进全省社会扶贫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组织动员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

  各市扶贫办(局)要积极与工商联等社会团体联合研究探索组织动员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办法和方案,出台有关指导性文件,鼓励民营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充分发挥资金、技术、市场、管理、人才等方面的优势,通过资源开发、产业培育、市场开拓、村企共建等多方式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实现企业发展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双赢目标。

  三、引导支持社会组织扶贫

  各市扶贫办(局)要积极引导社会团体、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从事扶贫开发事业。要鼓励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发挥社会联系广、人才富集等优势参与扶贫开发。要与民政局等单位协商建立社会组织扶贫沟通联络制度,提供扶贫信息服务和业务指导,建立完善的社会组织扶贫开发参与机制。

  四、积极组织扶贫志愿行动

  各市扶贫办(局)要尽快设立扶贫志原者服务机构,组织建立扶贫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由青年学生、专业技术人才、退休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的扶贫志愿者行动,参与到贫困地区贫困户识别、扶贫监测、助医助教、文化下乡、科技推广、创业引领等多种多样的扶贫活动中去,并构建贫困地区扶贫志愿者服务网络。要积极与共青团、教工委、科技局等单位协商出台指导支持开展各类志愿者扶贫工作的意见。

  五、探索创建社会扶贫网络服务平台

  各市扶贫办(局)要积极探索创建社会扶贫网络服务平台的方法和方案,建设社会扶贫资助、捐赠平台,面向全社会提供贫困地区、贫困群体的特殊困难和需要信息,分门别类设计社会扶贫参与项目,引导社会各界参与特定的扶贫项目,并形成互动。要探索建立各类市场主体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的服务平台,通过网络平台实现招商引资,吸引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到贫困地区参与资源开发、产业培育和市场开拓等。

  六、组织开展好扶贫日活动

  各市扶贫办(局)要围绕开展扶贫日活动,积极探索利用扶贫日活动创造陕西特有扶贫品牌的方法和方案,探索创新各种扶贫项目和活动,积极筹备全省扶贫公募活动的扶贫项目,做好开展公募活动的准备工作。

  七、做好定点扶贫工作

  各有关市扶贫办(局)要深入推进中央单位在陕定点扶贫和省内区域扶贫协作等工作。要做好与中央定点扶贫单位的联络和日常服务工作,协助中央单位制定帮扶工作计划,协调落实相关扶贫项目,定期召开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要认真做好富县帮贫县工作,督促富裕县制定好在贫困县的扶贫计划,按时检查帮扶资金的到位情况。

  八、营造社会扶贫浓厚氛围

  各市扶贫办(局)要加强社会扶贫创新研究工作,不断推进社会扶贫的理论与实践创新。要创新社会扶贫的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空间,不断加强与省内外媒体的合作,不断开拓新的宣传阵地,宣传社会扶贫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精典案例,用正能量积极引导社会舆论,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扶贫的良好氛围。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5年3月13日